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08-02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 年5 月20 日上午9:30 在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和 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人。 董事长冯海良,董事曹建国、汪鸣、陈东、杨林出席了现场会议,副董事长Carol lee Pedersen 和独立董事刘剑文、姚先国、刘桓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张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用帐户用于年产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新型铜合金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帐号 为121902314710402,出于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的目的,公司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且存单到期不再续存的,公司将及时将相关资金转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监督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 此前,海亮股份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店 口分理处(以下简称“建行诸暨支行店口分理处”)于2008 年2 月3 日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文详见公司(2008)002 号公告】。2008 年4 月21 日,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已决议向上海海亮增加注册资本2550 万美元,全部由募集资金出 资。该部分募集资金存于建行诸暨支行店口分理处帐户,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海 亮股份已停止该帐户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功能。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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